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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州:关于开展2019年数字化示范工程项目、试点应用项目及两化融合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 申报对象

    扶持额度

    受理部门

    • 1.项目申报单位为福州市行政辖区内注册、满一年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项目为市级及以上示范应用工程项目,项目投入不少于500万元;

      3.项目实施周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之间;

      4.项目技术先进、系统集成度高,具备可复制的推广价值;

      5.项目实施单位过往三年未享受同类项目资金类扶持;

      6.申报单位在信用福州系统无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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