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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农业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农户生产性贷款担保机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2-11 15:42:59  

各县(市)区农业局(农林水局、经发局)、有关担保机构:

为了做好2017年度农户生产性贷款担保机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根据省财政厅、省政府农办《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户生产性贷款担保机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3]79号)的精神,请你们抓紧组织辖区内有关担保机构做好申报、初审和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偿对象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农户生产性贷款提供担保的且符合《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的担保机构。

二、各县(市)还要及时通知林业部门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担保机构进行申报。

三、申报材料:有关担保机构按照《福建省农户生产性贷款担保机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做好申报材料,并报各县(市)区农业局初后,于2018年3月30日前报送福州市农业局经管处。

联系人:陈忠志联系电话:83811807

 

 福州市农业局(市委农办)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