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通知》(闽科政〔2017〕12号)文件精神,现面向我市企事业单位开展第二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请按省科技厅通知要求(见附件1),组织申报第二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
二、申报机构于2017年8月1日前将纸质版《福建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表》(见附件2及3)及证明附件装订成册(3份),报送至所辖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区内单位申报材料送至高新区科技局,同时将电子版《申报表》及证明附件的扫描件打包成一个以机构名称命名的压缩包发送至电子邮箱410635009@qq.com及xxyfjg@fjkjt.gov.cn,逾期不予受理。
三、各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填写《福建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后于2017年8月4日前将材料报送至福州市科技局计财处(地址:福州市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3座)。
具体内容请查看网址:http://kjj.fuzhou.gov.cn/的“通知通告”
四、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计财处:池超洋,83337610
附件:
1、《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通知》(闽科政〔2017〕12号)
2、福建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表、汇总表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