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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16年获国家省级科技项目等配套奖励经费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2-08 11:09:49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扶持 “双创”工作的七条措施》、《福州市创新驱动发展配套奖励政策》的精神,经市政府审定,决定安排874.232万元经费,对2016年获得国家星创天地、省区域发展项目、重大平台项目、省级孵化器、省级互联网孵化器、省级孵化器用房补助、省创新型企业、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培育对象、福建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以上、行业技术创新中心考核优秀等进行配套奖励,(具体项目列支科目见附件)。请各有关单位将正式收据送交我局计划财务处,以便办理经费划拨手续。

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项目合同书的进度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获得配套奖励的单位对下拨的经费须专款专用,不挪做它用。

附件:对2016年获省级科技项目等配套奖励经费表(市本级)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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