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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唐山市2016年度规模以上大中型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2-07 10:52:12  

各区、开发区(管理区)、迁西县、乐亭县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统计局,市有关单位:

根据《唐山市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十条措施》(唐政字〔2016〕73号),鼓励企业提高研发投入,现组织2016年度规模以上大中型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和条件

(一)研发经费投入补助对象,是指积极开展研发活动、实施研发项目且有研发经费投入的规模以上大中型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企业需建设有市级以上研发机构,研发经费内部支出高于上一年度且研发经费内部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达到1.2%以上。

(二)通过“唐山市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企业研发项目情况》和《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的企业才能申请研发经费投入补助。

(三)注册地在市辖区(路南区、路北区、开平区、古冶区、丰润区、丰南区、曹妃甸区、芦台开发区、汉沽管理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港开发区)、迁西县、乐亭县的企业。

二、补助标准

2016年度规模以上大中型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补助标准参照《唐山市小微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补助实施细则(试行)》(唐科计〔2017〕7号)补助标准。

(一)2016年度企业研发经费内部支出高于上一年度且研发经费内部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达到1.2%以上(新纳统企业2016年度研发经费内部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达到1.2%以上)的,给予10万元奖励性后补助资金。

(二)在符合(一)补助条件基础上,企业2016年度研发经费内部支出达到2000万元的,增加5万元奖励性后补助资金;企业2016年度研发经费内部支出比上一年度增长15%以上的,增加5万元奖励性后补助资金。

三、工作程序

(一)申报材料:企业填写《唐山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补助申请表》(附件1)和《唐山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产出绩效表》(附件2),并按申报材料要求报送附件证明材料。

(二)归口审核: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后推荐到市科技局。

(三)市科技局审核: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统计局组织专家对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补助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审定后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财政资金管理程序拨付补助资金。

(四)企业对研发经费投入补助资金进行专账管理,统筹用于研发和平台建设等。

四、申报材料

(一)《唐山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补助申请表》(附件1);

(二)《唐山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产出绩效表》(附件2);

(三)已通过“唐山市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依法填报的《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和《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

(四)市级以上研发机构的批文复印件;

(五)其他说明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

请各归口科技管理部门将《唐山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补助汇总表》(附件3)、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报送市科技局计划财务处,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静

联系电话:2821773

电子邮箱:tskjjjcc@163.com

六、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采取弄虚作假手段骗取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补助资金的企业,经查实后将对其追缴相关补助经费,取消未来三年研发经费投入补助和各级科技项目的申请(推荐)资格。


附件:1.《唐山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补助申请表》

   2.《唐山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产出绩效表》

   3.《唐山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补助汇总表》

                


   唐山市科学技术局    唐山市财政局    唐山市统计局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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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3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