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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备案2017年唐山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2-07 10:42:44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唐山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与发展,整合产业技术创新资源,提高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参照《河北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实施办法》,现征集备案2017年唐山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创新联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联盟组建形式

遵循成员单位自愿组建、创新联盟自愿备案的原则。

二、创新联盟主要任务

围绕产业链的双向延伸和重大关键技术瓶颈,成员单位联合开展攻关,突破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建立公共技术平台,实现创新资源的有效分工与合理衔接,实行知识产权共享;促进技术转移,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联合培养和引进人才,加强交流互动,为产业持续创新提供人才支撑。

三、创新联盟备案条件

1.我市辖区的企业、大专院校与科研机构等若干独立法人组成。其中,企业处于行业骨干地位,大专院校或科研机构在合作的技术领域具有先进水平,其他有关组织机构也可成为创新联盟成员。

2.产业技术创新链构建任务明确、目标清晰。

3.签署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创新联盟协议(章程)。协议(章程)须由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生效,其中有明确的技术创新目标、成员单位之间的任务分工。

4.建立了有效的决策与执行机制。明确了创新联盟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执行机构应配有专职人员,负责有关日常事务性工作。

5.有健全的经费管理制度。创新联盟发展以成员单位自主投入为主。对政府资助经费,创新联盟可委托常设执行机构的依托单位进行管理,需制定了内部管理办法和监督机制。

6.建立了利益保障机制。创新联盟研发项目产生的成果和知识产权应事先通过协议明确权利归属、许可使用和转化收益分配的办法,保护创新联盟成员的合法权益。

7.建立了开放发展机制。应为跨行业、跨行政区域的开放型创新联盟,建有成果扩散机制,对承担政府资助项目形成的成果有向创新联盟外扩散的义务。

四、创新联盟备案程序

由创新联盟牵头单位向市直主管部门或所在地设区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市直主管部门或科技主管部门对申请备案的创新联盟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向市科技局有关业务处室(农业处、工业处、社会发展处等)申请备案。

五、创新联盟备案申请材料

1.市直主管部门或所在地设区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公函;

2.创新联盟备案申请书 ;

3.创新联盟协议书(章程)。

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受理创新联盟的备案申请,通过重要性、技术性和组织形式审验的,予以备案,纳入市级创新联盟序列进行指导和支持。

请你们认真做好本地、本部门的联盟申报工作,于2017年10月31日前将申请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相关附件请在唐山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www.tskj.com.cn/)市局通知栏下载。


联系方式:

    工业科技处联系人:张忠唐        联系电话:2802322

    农业科技处联系人:张景会        联系电话:2821785

    社会发展处联系人:王海涛        联系电话:2821726


附件:1.唐山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备案申请书

    2.唐山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书编写参考

      



       


                             唐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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