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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省级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切块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1-24 10:07:25  

各区县、各园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第一批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落实工作的通知》(青商财字[2017]199号)和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省级第一批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青财建字〔2017〕631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商务局《关于印发<省级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及切块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商[2017]83号)文件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17年西宁市省级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切块专项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方式

2017年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切块专项资金支持方式为:后补助。即对符合投资补助条件的项目,根据其申报项目的不同特点制定相应的量化考核指标,采取后补助方式予以支持。根据项目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等确定拟补助金额。在项目实施期间,预拨不超过该项目拟补助金额30%的启动资金,项目承担单位先行投入资金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程序通过审核和验收后,根据项目实际指标完成情况再拨付剩余补助资金。

二、支持重点

(一)支持建设标准化菜市场、生鲜超市等社区商业网点;支持市区建设平价蔬菜标杆店;支持农村鲜活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建设。

(二)支持商贸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支持物流信息化建设,支持托盘标准化建设;支持冷链物流配送设施建设;支持传统仓储转型升级。

联系人:市商务局市场建设与流通发展处 赵林德 电话:6141602

(三)支持商贸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和绿色低碳流通体系建设。

(四)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集散市场、分拣中心、回收网点)。

(五)支持肉菜追溯体系建设项目(设备运行、维护)

联系人:市商务局市场运行调节与秩序处 黄艺  电话6111082

(六)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购买支撑和维护公共服务平台正常运转的硬件设施、软件系统等,公共服务平台购买信息及安全交换、异构数据库间数据转换、数据采集检索和数据挖掘等技术服务。

(七)开展电商人才培养和培训:用于场地租赁费、讲课费、材料费和参训人员住宿费用以及与培训有关的必要的交通费。

联系人:市商务局电子商务与信息化处 王成孝 电话:6163755

三、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除符合申报范围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我市制定的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及《西宁市加快流通业发展实施意见》、《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市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

(三)同一企业或法人不得重复申报项目。

(四)项目申报单位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健全,运营规范,资信优良,并具备相应的实施条件。

(五)项目单位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带动和辐射作用,在同行中综合实力较强,发展前景广阔。

(六)项目原则上应为申报当年能够竣工并验收的项目,确需跨年度建设的,应明确当年建设计划和规模。

(七)对已安排过中央预算内及省级预算内投资且未验收的项目,不予申报。

四、项目申报材料

(一)四区三县及各园区商务(经科)主管部门负责征集、筛选本地区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项目,汇总后出具的初审文件,企业自行报送的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安排。

(二)申请补助的项目,报送项目建议书。待项目批准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资料。

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丙级以上工程咨询院或勘测设计资质的机构编写(附编写单位资质证书,资质证书须为原件、加盖编写单位公章和项目名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附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副本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按照有关规定已经履行审批(核准或备案)、土地、环评、消防、自有资金证明等相关文件,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报表盖有会计师事务所条形章)及《通知》和《资金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相关附件;附图包括:项目区位示意图、项目规划或平面布局图、其它图件;自有资金的证明:出具银行的存款证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项目名称,项目开竣工时间,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项目资金来源及投资情况表(包括专项资金、地方资金、项目单位及社会资金,专项资金支持的环节及投资),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评述和风险分析,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经营状况、上年度财务情况等。

(三)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申报时间

请四区三县、各园区商务(经科)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一式1份)于7月28前报市商务局相关业务处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017年青海省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切块专项项目申报表.xlsx 

 

           西宁市商务局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