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斐济投资的优惠政策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1-21 11:29:41  

为了吸引更多的私营企业对斐济投资,斐济政府制定了一揽子优惠的投资政策。

具体优惠的条件请看以下内容:

1. 折旧补贴——对所有的投资者所建的楼宇给以优惠的折旧补贴

2. 对于进口建筑设施采取较低的进口税收—斐济优惠的进口税低于百分之三

3. 对进口建筑材料和机械采取较低的进口税收—斐济优惠的进口税低于百分之三,对于进口并用于基础建设的机械可以免除进口税。

4. 税收暂停计划——对那些用于生产出口产品的原材料,可以免征进口税和增值税。特别是该进口材料仅用于生产出口产品的项目。

5. 减征投资者出口获得的收入的税收——斐济也在征受投资者从出口获得的收入的税收上做出了慷慨的让步。

另外,斐济政府也对投资某些具有很大发展潜力的特出经济领域项目的投资者提供了优惠的税收政策,

—低于31%的营业税

—减免部分税收

—红利免税收

—对投资者房屋的折旧补贴率21%延至到2010年

—从事同一行业的允许亏损经营8年

—从事出口行业的收入减少所得税收

—允许把所得利润转入投资者自己的本土。

斐济群岛共和国税务海关部门简称(FIRCA)将为投资者提供完整的详细的税收制度的信息,该部门的官员也可以为投资者提供各个投资领域的详细的信息,至于为私营投资者提供优惠的税收政策的鼓励投资政策,以上的资料仅仅是个总结性的指导性的概论。

所有的优惠政策都有详细地适应标准,绝大多数情况下,投资者所享受的优惠条例一般都由斐济群岛共和国税务海关部出具书面批准材料。例如,在给予矿业和影视领域里投资者的优惠标准,审批决定权掌握在斐济财政部长那里,但是,斐济税务海关部门的官员可以为投资者提供如何申请获得这些优惠条件的指导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