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部门及相关企业:
国家商务部、财政部确定在长春市开展首批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必将有力地推动我市内贸流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长春新一轮振兴发展。为有序推进项目建设,高标准抓好专项任务落实,根据《商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7〕337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市商务局会同财政局将组织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放到本网站“政民互动”栏目的“下载专区”里,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部门及相关企业自行下载,并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联系人:商贸流通发展处 刘义春
联系电话:82738753
下载链接:http://www.ccmbc.gov.cn/page/87/3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