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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关于开展2020年嘉定区科普村科普先进村和科普示范村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20-10-14 13:51:58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推动基层科普工作创新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不断增长的科普需求,按照中国科协、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科协发普字〔2017〕45号)的文件精神,以及《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要求,嘉定区科委、科协决定开展2020年嘉定区科普村(居委)、科普先进村(居委)和科普示范村(居委)评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公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上海市科普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通过持续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和开展“嘉定区科普村(居委)、科普先进村(居委)”和“嘉定区科普示范村(居委)”的创建工作,把科技要素引入乡村和城镇社区,进一步提升基层优质科普服务供给能力和服务能力,不断促进基层科普活动的广泛开展,提高基层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助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出贡献。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

1.逐级申报,即:区科普村(居委)的认定由区内正式列编的行政自然村(居委)参照标准(附件1)参加评选;区科普先进村(居委)的认定由被评为区科普村(居委)的单位参加评选;区科普示范村(居委)的认定由被评为区科普先进村(居委)的单位参加评选;

2.已被评为全国、市科普示范社区及区科普示范村(居委)的,自认定后3年内不再参加区科普示范村(居委)的评选。

(二)基本条件

1.组织机构。科普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健全,有专兼职干部负责科普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

2.设施条件。因地制宜建设完善科普e站、科普活动室、科普宣传栏(含电子屏)等不同形式的科普设施并保障正常运行,科普宣传内容更换频度适当,至少每季度一次。

3.经费保障。年度科普经费有保障,能够主动争取社会资源用于科普工作,多渠道筹措科普活动经费。

4.活动开展。每年科技节、科普日等大型科普活动期间举办主题科普活动。开展科普进楼道(楼组)、进家庭活动。开展科普培训、讲座、参观、科普文艺表演等经常性科普活动。寒暑期间组织开展以青少年为主体的科普活动。发挥新媒体作用,组织开展线上科普活动。

5.特色成效。科普活动贴近百姓生活需求,打造科普品牌活动,形成一批有特色的科普工作案例和经验;社区居民、村民科学意识明显增强,科学素质明显提高,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深入人心,近3年内辖区内无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现象发生。

三、评选标准

1.嘉定区科普示范村(居委)和科普先进村(居委)、科普村(居委)的评选,重点从“科普基础设施、经费保障、科普活动开展、科普成效”四个方面进行考评。

2.嘉定区科普示范村(居委)的评分必须高于95分;科普先进村(居委)的评分必须高于85分,科普村(居委)的评分必须高于70分。

四、评选过程

1.村(居委)自评: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指南要求进行自评,填写推荐申报表(附件2),附相关佐证材料。

2.街镇推荐:街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视情实地考察后进行推荐。推荐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及电子版材料(汇报PPT)于2020年10月23日(每个工作日9:00-17:00)前送至嘉定双创大厦(菊园新区平城路1055号)四楼403办公室,咨询电话:59523655。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专家评审:区科委、科协按照《嘉定区科委科技和信息化专家库建设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4.结果公示:经过专家评审后,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确定初步评选结果;经区科委科协党组会审议通过后确定名单,并在嘉定科技博览网上公示。

五、结果应用

对于评定为嘉定区科普示范村(居委)、科普先进村(居委)、科普村(居委)的授予相应牌子,并给予一定的创建经费资助。本年度被评为区科普示范村(居委)的,将被区科协推荐作为下年度市科普示范村(居委)的候选单位。


发布时间:2020-10-14 1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