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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关于组织2020年度科技成果登记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20-09-10 15:13:25  


各区县科技局、高新区科经局、莱芜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科技成果登记工作,及时准确完整统计科技成果,建立完善科技成果信息交流和推广转化服务平台,现将2020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技成果登记范围

济南市区域内的单位研究开发,或作为第一完成单位与省内外企事业单位合作研究开发产生的科技成果(包括基础理论成果、应用技术成果和软科学成果等)。登记的科技成果,应已进行过鉴定(行业或协会等机构)、验收、行业准入、评估、机构评价等成果评价工作。

承担各级、各类科技计划,由省内科技管理部门主持或受上级科技管理部门委托组织验收或结题的科技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须进行科技成果登记;鼓励非财政投入产生的科技成果进行登记。

二、可转化及重大科技成果信息登记

为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资源整合和共享机制,促进科技成果加速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全面提升我省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对有转化需求和重大科技成果单独登记。

1.对成熟度高、市场前景好,已经或拟采用作价入股、转让、许可、自行或与他人(单位)合作等方式,进行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转化或产业化活动的科技成果,应作为有转化需求成果上报,填报《科技成果信息表(有转化需求)》(附件1)。

2.对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技术有重大创新突破,或有重大推广应用价值,产业化前景及经济效益显著的科技成果,应作为重大科技成果推荐上报,填报《重大科技成果推荐表》(附件2)。

三、登记流程

1.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完成人)登录国家科技成果信息网(http://www.tech110.net/)下载安装“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10.0(系统附件4)”,并根据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用户操作说明v10.0(系统附件5)填报,导出《科技成果登记表》。

2.各县区科技局或市直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登记的科技成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填写本地区(部门)的《科技成果登记项目汇总表》(附件3)。

3.市科技局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科技成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成果登记提交材料

根据科技成果类型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一般科技成果

1.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提报材料。《科技成果登记表》纸质1份(每份均附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及电子版(word格式);科技成果完成单位《科技成果登记项目汇总表》(附件3)纸质1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登记软件中导出的电子版上报文件(cgsb***.zip压缩文件,不需要修改,直接提交)。

2.主管部门提报材料。科成果完成单位提报的《科技成果登记表》纸质1份(每份均附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及电子版(word格式);本地区(部门)《科技成果登记项目汇总表》(附件3)纸质1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提报的导出电子版上报文件。

(二)有转化需求的科技成果和重大科技成果

除按一般科技成果提报材料外,还需按类别提报《科技成果信息表(有转化需求)》或《重大科技成果推荐表》纸质版各1份。

(三)科技成果证明材料

(1)基础理论成果。验收或结题报告,学术论文(提供首页)、学术专著(提供封面和版权页)、检索报告等; 

(2)应用技术成果。评价证明或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如: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评价证书、鉴定证书、验收证书、行业准入证明、新产品证书、认定或审定证书、专利授权证书含权利要求书首页、植物品种权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标准提供封面及前言页);

(3)软科学成果。软科学计划项目结题证书等。科技成果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五、其他事项

1.申请登记的成果应已做过鉴定、验收、行业准入、评估、机构评价等成果评价工作。其中“科技成果完成人员名单”和“评价委员会名单”两个表单的所有栏目需要填写完整。

2.科技成果登记填写各类表单时,批准登记号不填写,批准登记日期为填写表单时间。

3.各级政府计划项目形成的科技成果,需提供项目下达单位出具的验收、结题、评价证书等,验收、结题和评价时间不得超过三年(以验收、结题或评价证书时间为准)。

4.自选课题和项目形成科技成果,需提供具有政府背景的组织机构(政府部门、高校、科研机构、协会学会)出具的结题、验收或评价报告等资料。结题、验收或评价时时间不超过一年,(以验收结题或评价证书时间为准)。

5.单独的专利、论文、标准软件著作权、新品种证书等不作为成果登记依据。

6.科技成果登记系统中成果概况、立项情况、成果完成单位情况、成果完成人员名单、评价委员会名单、成果简介,要求为必填项,不得漏填。

7.评价情况、知识产权情况、成果转移转化情况、成果转化需求等,如实填写。基金类项目(包括国家基金和省基金),可以不填评价委员会名单。

六、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请各有关单位将登记材料纸质和电子版于2020年10月23日前报送市科技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处。

地址:龙奥大厦F区806室

联系人:刘婧   联系电话: 66608842

邮箱:fwycjc@jn.shandong.cn

附件1:科技成果信息表(有转化需求).docx

附件2:重大科技成果推荐表.docx

附件3:科技成果登记项目汇总表.docx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9月8日


发布时间:2020-09-10 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