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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8-08-03 16:12:43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科研基地布局,加快推进各类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的通知》(国科发基〔2017〕250号)和《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和条件保障能力建设专项规划的通知》(国科发基〔2017〕322号)精神,结合《重庆市科技创新“十三五”发展规划》(渝府发〔2016〕51号)和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实施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行动计划,聚焦重庆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需求,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大力推动基础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的协同创新,为加快建成西部创新中心提供重要科技支撑。

(二)基本原则

1.顶层设计,系统布局。加强全市科技创新基地的顶层设计和系统布局,明确功能定位,明晰工作任务,加强各类基地之间的相互衔接,避免低水平交叉和重复建设。突出大数据智能化、乡村振兴等重大发展需求和问题导向,强化超前部署,推动全市科技创新基地建设与发展。  

2.统筹协调,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创新基地的功能定位,强化分类管理、分类支持,建立符合不同类型基地特点的建设思路与管理模式,促进科技创新基地体系健康有序发展。

3.机制创新,规范运行。推动全市科技创新基地与科技基础条件能力建设运行管理机制创新,强化目标考核与动态调整,实现能进能出。引入竞争机制,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4.重点建设,提升能力。坚持协调发展与分工协作相结合、工作任务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统筹存量与增量,促进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加强协同创新,推动开放共享,促进我市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和科技基础条件保障能力提升。

(三)总体目标

以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为目标,围绕科学前沿发展、国家战略和我市创新链布局,按照科学与工程研究、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基础支撑与条件保障三类统筹布局重庆市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着力推动基础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的协同创新,提升科技创新服务保障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服务能力。到2020年初步形成布局合理、定位清晰、管理科学、开放共享、多元投入、动态调整的重庆市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发展体系。

二、优化全市科技创新基地布局

重庆市科技创新基地是围绕全市发展目标,开展基础研究、行业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科技资源共享服务等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要载体,是全市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不同类型科研基地功能定位,对现有市级科技创新基地进行分类梳理,归并整合为科学与工程研究、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基础支撑与条件保障三类进行布局建设。

(一)科学与工程研究类重庆市科技创新基地

科学与工程研究类重庆市科技创新基地定位于聚焦全市战略目标,围绕重大科学前沿、重大科技任务和大科学工程,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等,推动学科发展,促进技术进步,发挥原始创新能力的引领带动作用。主要包括依托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建设的重庆市重点实验室。

1.重庆市重点实验室。依托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建设的重庆市重点实验室根据全市科技创新布局,针对学科发展前沿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学问题,开展创新性研究,获取原始创新性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培养高层次科学研究人才。依托企业建设的重庆市重点实验室面向产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养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

(二)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重庆市科技创新基地

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重庆市科技创新基地定位于面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共性关键技术和工程化技术研究,推动应用示范、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进步水平。主要包括重庆市工程研究中心、重庆市技术创新中心和重庆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2.重庆市工程研究中心。面向全市重大战略任务和重点工程建设需求,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试验研究、重大装备研制、重大科技成果的工程化实验验证,突破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制约。

3.重庆市技术创新中心。面向影响全市长远发展稳定的行业和产业需求,开展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成果转化及应用示范。

4.重庆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面向重大临床需求和产业化需求,开展大样本临床循证、转化医学和防控策略研究,推动医学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普及普惠,为提高全市整体医疗水平提供科技支撑。

(三)基础支撑与条件保障类重庆市科技创新基地

基础支撑与条件保障类重庆市科技创新基地定位于为发现自然规律、获取长期野外定位观测研究数据等科学研究工作,提供公益性、共享性、开放性基础支撑和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主要包括重庆市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重庆市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5.重庆市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面向全市科技创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优质科技资源有机集成,提升科技资源使用效率,为科学研究、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提供网络化、社会化的科技资源共享服务。

6.重庆市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服务于生态学、地学、农学、环境科学、材料科学等领域,获取长期野外定位观测数据并开展研究工作。

三、优化调整现有重庆市科技创新基地

根据整合重构后各类重庆市科技创新基地的功能定位和建设运行标准,对现有重庆市重点实验室、重庆市工程实验室、重庆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庆市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重庆市科技创新基地和平台进行考核评估,通过撤、并、转等方式,进行优化整合,符合条件的纳入相关基地序列管理。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不同科技创新基地的功能定位和任务要求,按照分类管理和规范运行的原则,根据需要制定或修订相应的管理办法,明确建设运行标准和建设规模,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优化整合与建设工作。

(一)优化调整科学与工程研究类重庆市科技创新基地

对现有重庆市重点实验室进行全面评价和优化调整。依托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建设的重庆市重点实验室,运行良好的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强对其研发活动的稳定支持,聚集优势学科重庆市重点实验室,积极争创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学科交叉国家研究中心;多年无重大创新成果的重庆市重点实验室予以调整。依托企业建设的重庆市重点实验室,按照“少而精”的原则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加强评估考核,运行不良的予以优化调整。

(牵头单位:市科委;参与单位:相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

(二)优化调整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重庆市科技创新基地

对现有重庆市工程研究中心、重庆市工程实验室、重庆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庆市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进行评估梳理,逐步按照新的功能定位要求合理归并,优化整合。市发展改革委不再批复新建重庆市工程实验室,市科委不再批复新建重庆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整合组建重庆市工程研究中心。对现有市发展改革委管理的重庆市工程研究中心和重庆市工程实验室,按整合重构后的重庆市工程研究中心功能定位,合理归并,符合条件的纳入重庆市工程研究中心序列进行管理。结合全市重大工程布局和发展需求,依托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建设一批重庆市工程研究中心,并择优推荐建设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相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

2.布局建设重庆市技术创新中心。面向全市长远发展,依托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部署一批战略定位高端、组织运行开放、创新资源集聚的综合性和专业性重庆市技术创新中心。对现有市科委管理的重庆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强评估考核和多渠道优化整合,符合条件的纳入重庆市技术创新中心序列管理,并择优推荐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

(牵头单位:市科委;参与单位:相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

3.布局建设重庆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依据疾病领域和区域布局要求,依托相关医疗机构,建设一批重庆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推进医研企相结合,打造各疾病领域覆盖全市的网络化、集群化协同创新网络和转化推广体系。

(牵头单位:市科委、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参与单位:相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医院)

(三)优化调整基础支撑与条件保障类重庆市科技创新基地

1.优化调整重庆市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对现有科技服务平台和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进行优化调整,符合条件的纳入重庆市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序列进行管理。围绕科研仪器、科研设施、科学数据、科技文献和实验材料等领域,根据功能定位和建设运行标准,依托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建设一批重庆市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加强植物种质、动物种质、微生物菌种、病毒、细胞、实验动物、数据等资源的收集、整理、保藏和利用。完善平台运行服务绩效考核与后补助机制,建立“奖优罚劣、有进有出”的动态调整机制。

(牵头单位:市科委;参与单位:相关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

2.布局建设重庆市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围绕生态保护、资源环境、生物多样性、重大自然灾害防御等重大需求,在具有研究功能的各类台站基础上,根据功能定位和建设运行标准,择优遴选认定一批重庆市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牵头单位:市科委;参与单位:相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相关行业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各类重庆市科技创新基地牵头单位要根据基地定位、目标和任务,创新管理机制,完善组织实施方式,按照要求完成基地优化整合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有序推动各类科技创新基地的建设发展。加强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的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基地建设单位的积极性,共同推动全市科技创新基地体系的建设发展。   (二)完善资源配置机制

按照优化整合后的基地情况,进一步完善分类支持方式,加强绩效考核与财政支持相互衔接,科学与工程研究类、基础支撑与条件保障类基地要突出财政稳定支持。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科技创新基地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加强政府引导和第三方考核评估,财政性资金采取后补助等方式支持基地能力建设。拓宽资金的投入渠道,引导基地建设单位、企业、社会资本等加大对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经费的投入力度。

(三)完善运行管理和评估机制

建立与重庆市科技创新基地定位目标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形成科学的组织管理模式和有效的运行机制。创新管理模式,制定完善与各类重庆市科技创新基地特点相适应的管理办法、评价标准和遴选机制,建立注重成果和贡献的人才评价制度,形成决策、监督、评估考核、动态调整与退出机制,建立分类评价与考核的标准及体系。加强各类重庆市科技创新基地的监督管理,健全用户评价监督机制,完善服务登记、跟踪和反馈制度,加强科技创新基地统计工作,不断提高重庆市科技创新基地的运行效率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