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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八届昆明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8-07-26 10:53:47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相关企业:

昆明市市长质量奖是昆明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用于表彰在质量管理、经营绩效、服务绩效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企业或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重要指示,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和组织建立和实施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提高产品、工程、服务等质量管理水平,增强我市经济综合竞争力。现将第八届昆明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昆明市市长质量奖按照《昆明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要求,遵循科学、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开展评审。

二、评审依据

  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三、申报对象

本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社会知名度高,影响力大,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在省内乃至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对本市经济发展贡献突出,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组织,包含工业、农业和现代物流、医疗、旅游、交通、工程、中介、家政、教育培训等新兴服务行业以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质量管理水平先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性较强的民营企业和中小型企业以及非营利性机构或组织。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昆明市市长质量奖的组织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正常生产经营5年以上;

2.实施卓越的质量管理经营模式且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先进,已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积极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质量工作成绩显著;对有强制性要求的产品已获认证注册;

3.企业产品拥有自主品牌,产品标准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国家、省、市有关监管部门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含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在提升自主品牌的科技含量和国际竞争力,加快绿色、节能、环保、生态型产品自主品牌建设,促进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中成绩显著。

4.企业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三年内无重大的产品质量、设备、生产安全、火灾、爆炸、环境污染、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劳动保障等事故,无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无因企业或组织责任导致的重大用户(顾客)投诉,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排放要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其经营规模、实现利税、总资产贡献率居国内同行业前列。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昆明市市长质量奖:
  1.不符合质量、环保、产业发展政策;

2.国家规定应取得相关证照而未取得;

3.近三年有重大产品质量、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公共卫生、环境责任事故(按行业规定)及服务质量等重大有效投诉;

4.近三年内国家、省、市监督抽查产品不合格,或存在严重服务质量问题;

5.近三年内参加各级质量奖评定活动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

6.近三年存在税收违法违纪情形的,包括未按规定取得、使用、保管、开具发票;不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形成欠税;采取不正当手段偷、逃、骗取国家税款等情形;

7.近三年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

8.近三年内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不良记录的。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组织应提交下列材料:

1.《昆明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一式三份;

2.企业简介(3000字以内)一式三份;

3.依据GB/T 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Z 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编写的自我评价报告(3万字以内)一式三份;

4.绩效案例一份;

5.提供完整的组织机构图一份,层次至部门和车间一级,并标明其职责;

6.提供与申报表及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相符的证实性材料和企业相关图片一份;

7.经有审计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报表2015年至2017年)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

(二)申报表表9“推荐单位评价意见”的推荐单位意见需由各企业所属辖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签署推荐意见,加盖政府(管委会)公章。

(三)申报材料均按A4幅面装订成册。不采用硬皮材质、塑料拉杆装订。

(四)企业需制作申报材料光盘,内容包括申报表、企业简介、自评报告、绩效案例、组织架构、证实性材料和企业相关图片。

(五)相关申报表格和评审标准可从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zjj.km.gov.cn下载。

六、申报时间

申报企业应于2018年9月30日前将全部申报材料报送至昆明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405办公室)。

七、其他事项

(一)昆明市市长质量奖的评审工作,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不增加企业负担。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充分重视,加强指导,广泛宣传昆明市市长质量奖,积极动员本地区绩效管理先进企业参与创奖;昆明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推荐行业优秀企业申报市长质量奖;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监分局要组织开展《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宣贯培训,对有关规定、标准内容进行讲解,指导企业进行申报资料准备。

(三)各相关企业负责人要重视昆明市市长质量奖评定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昆明市市长质量奖评定工作计划。申报企业要系统分析本企业与行业标杆存在的差距,抓住要点、明确目标,全员参与,不断完善自身管理,积极参与质量奖评定工作。

(四)各单位应严格遵守昆明市市长质量奖评定有关纪律,维护昆明市质量奖申报及评价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企业对申报材料要严格审核,确保数据准确,材料属实。对申报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五)各单位在申报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昆明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孟奇,联系电话:64637672,13759182888。

办公地址: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处(昆明市滇池路768号)。

附件:1.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市长质量奖管

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2.昆明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非营利组织(2018年度);

3.昆明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2018年度);

4.昆明市市长质量奖评定工作流程图;

5.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6.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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