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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8-06-29 17:04:49  

各县(市)区工信(经贸)局,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云南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实施方案(试行)》(云工信产业〔2016294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决定开展2018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同时组织对2016年度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进行复核。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8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
 (一)申报推荐条件及材料
  申报企业应符合《方案》规定的基本条件,提交《云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见附件23)等申报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4)。申报材料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方案》要求。
(二)申报推荐方式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负责本地区企业的申报受理、审查和集中推荐工作。
(三)申报推荐要求
根据此次认定工作具体安排,申报推荐要求如下:
1.2018年度实行集中一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617日。请将上报文件、2018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复核)和申报材料一式四份(纸质及电子版)集中报送市工信委技创处。
2.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应积极开展工业设计宣传推广工作,履行工业设计公共服务职责。
3.其他要求按照《方案》执行。
二、关于2016年度认定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复核工作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负责本地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的组织工作。参加复核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须填写《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见附件56),复核要求按《方案》相关规定执行。
   请于2018617日前,将上报文件和复核申报材料一式四份(纸质及电子版)集中报送市工信委技创处。省工信委将组织开展审核工作,并以通告形式发布复核结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是引导企业重视设计创新,推动工业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好申报推荐和复核工作。对通过认定和复核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通过发展规划和资金奖励等手段,支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建设和发展,并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

(二)严格审核。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严格遴选申报对象;要对申报材料及复核材料严格把关,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确保申报和复核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四、联系方式

  人:刘霖  

    话:0871-63136022  

电子邮箱:km3136022@126.com

    址:呈贡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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