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政策【切换】 国际政策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项目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桂林市政府投资 引导基金直接股权投资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8-06-19 16:54:21  

各城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经济产业园管委会:


根据《桂林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直接股权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为做好直接股权投资工作,经研究,现组织申报2018年直接股权投资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医药及生物制品、生态食品等优势产业项目;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大健康、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等新兴产业项目;传统优势产业二次创业项目以及生产性服务业;其他需要支持的重大产业项目。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是在桂林市行政区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体条件如下:


(一)企业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企业拥有优秀、稳定的管理团队,发展思路明确,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股权结构清晰,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二)项目符合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或允许类。


(三)项目位于桂林市六城区、市属工业园区区域范围内,已列入市级重点项目库,且实施主体为规模以上(限上)企业(招商引资新建项目除外)。


(四)项目投资规模达到一定标准。新兴产业类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原则上要求2000万元及以上,其他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原则上要求5000万元及以上,且项目总投资构成中自筹部分(含融资)资金需达到60%以上。


(五)项目前期工作完善,按国家和自治区、桂林市有关规定履行了项目备案、核准或相关审批程序。


(六)项目建成达产后,产品竞争力强、市场潜力大、成长性好、经济效益好。


三、申报材料


(一)企业和项目基本情况简介。包括、企业主要经营者基本资料,企业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实力,产品特点,技术来源,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先进性、效益分析、项目进展情况等。


(二)《项目申报材料封面样式》(附件1)、《2018年桂林市新兴产业项目申报表》(附件2)、《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3)、《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4)。


(三)直接股权投资初步方案。包括申请引导基金股权投资金额、参股比例、投资期限、资金用途等,加具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和单位公章。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文件;项目环评意见、节能审查意见、新增用地项目用地批复或初审意见。


(六)项目申请报告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七)项目资金来源凭证:包括有关银行出具的贷款合同或意向书、承诺函,自有资金证明等。


(八)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附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九)2017年度完税证明。


(十)项目单位对所提供材料、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


四、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企业按照上述要求向项目所在地工业园区管委会或辖区城区工信部门申报政府引导基金直接股权投资项目;各市属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城区工信部门负责做好本辖区项目申报组织,并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范围及申报材料要求进行审查核实。


(二)行文上报。各市属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城区工信部门汇总填写2018年桂林市新兴产业项目申报表(附件2),连同项目申报材料光盘于2018年6月11日前正式行文上报市新兴产业办。项目申报材料PDF电子文档由各项目推荐单位统一收集汇总刻录成光盘,光盘标记“xx城区(或工业园区)2018年桂林市新兴产业直接股权投资项目申报资料”。


联系人:周大勇、潘建兰,联系电话:2823547


电子邮箱:gljmw209 @163.com


邮寄地址:桂林市临桂区创业大厦西辅楼859室


 


附件:1.项目申报材料封面样式


2.2018年桂林市新兴产业项目申报表


3.企业基本情况表


4.项目基本情况表


 


 


桂林市新兴产业发展办公室


                                  2018年6月1日  


附件1:项目申报材料封面样式.doc

附件2:桂林市新兴产业直接股权投资项目申报表.xls

市新兴办[2018]1号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桂林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直接股权投资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3、4:企业基本情况表、项目基本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