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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8-02-10 17:29:43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经开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14号)的有关精神,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加快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2018年继续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后备库建设工作,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重点培育一批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及知识产权,研究开发实力强、注重产学研合作、具有一定的成果转化能力、成长性高的科技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不断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创新群体。对入库培育企业,区、市科技部门将在科技计划项目中继续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专项,支持入库培育企业开展技术研发、主营产品知识产权创造、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项目合作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程序及申报材料 


  (一)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的企业需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要求、创新基础好、有发展潜力,通过1-2年的培育,基本能够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的科技中小企业。(具体条件见附件1) 


  (二)原入库企业目前已通过高企认定的,此次不再入库;原入库企业目前仍未成为高企的,需更新信息重新入库。


  (三)各县(区)、经开区结合各自区域内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工作实际,组织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填报入库企业基本信息表(附件2),收集基本信息表后填写入库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于2018年1月26日(周五)前,将推荐汇总表盖章扫描件、汇总表及基本信息表WORD文件一同发至市科技局备案,邮箱:gl2822997@163.com。 


  二、高企培育工作要求 


  各县(区)及经开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相关企业培育工作。建立常态性的工作调研制度,对区域范围内科技企业开展系统的摸底调查,了解企业的发展现状和科技需求,及时遴选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后备库,对入库培育企业开展全流程、专业化服务以及培育政策支持。 


  三、工作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科:周沛,电话:2825452;市科技情报研究所:阳艳华,电话:2822997。 


  备案材料报送邮箱:gl2822997@163.com;市科技局高新工作QQ群:285485200(欢迎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人员入群)。 


  


  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条件;


        2.广西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基本信算表;


        3.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推荐汇总表。


  


  


  桂林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1月15日


附件下载: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