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政策【切换】 国际政策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项目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 2018年度昆明市科技特派员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8-02-09 17:40:45  

各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开发(度假)园区科技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科技部等八部委《关于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的意见》的精神,充分发挥昆明市科技特派员在昆明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科技引领作用,根据《昆明市科技特派员聘任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申报2018年度昆明市科技特派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类型及范围

(一)申报类型

根据科技特派员服务的方式和对象,科技特派员分为服务型、创业型等两种类型。

(二)申报范围

服务于昆明辖区内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专家,企事业单位中的实用技术人才、乡土人才,以及农村、企业急需的其他专业人员。

二、 申报条件

(一)服务型科技特派员申报条件

1. 思想政治表现良好,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工作扎实,乐于奉献,在昆明辖区内积极开展科技服务活动。

2. 专业素质较高、技术优势明显,具有良好的知识传授、信息传播和综合协调能力,能够运用多种手段、途径传播和推广新技术,培养带动基层一线人才,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3. 原则应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或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

4. 符合近2年在农村从事科技服务活动,带动科技示范户10户/年以上,开展实用技术培训100人次/年以上,带动农民户均增收1000元/年以上的条件,或者符合近2年在企业从事科技服务活动,所服务的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500万元且实现盈利,服务期间帮助服务对象解决技术难题2项以上的条件。

(二)创业型科技特派员申报条件

1. 符合服务型科技特派员申报条件的1、2、3条。

2. 符合创办(领办)的企业、农业科技园区(产业化基地)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100万元且实现盈利的条件,或者符合以技术(知识产权等)入股的方式与企业、农业科技园区(产业化基地)结成利益共同体的,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500万元且实现盈利的条件。

三、 申报时间

2018年2月1日-3月22日。

四、 申报步骤

1. 县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开发(度假)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荐区域内市级科技特派员申报工作,并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

2. 申报单位在昆明市科技局官网“科技项目申报”系统中“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综合管理平台”上完成网络申报、填写《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的同时,还须下载《昆明市科技特派员聘任申报表》认真填写,并将《昆明市科技特派员聘任申报表》及其要求提供的附件(扫描后)组成的全套件电子版,作为申报项目的附件上传。

3. 3月22日下午17:00前,申报单位除在网络上完成申报外,还需要提交纸质的《昆明市科技特派员聘任申报表》及其要求提供的附件(双面编印,按顺序装订)报送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其中,《昆明市科技特派员聘任申报表》全套件一式2份(含附件材料)、简套件一式6份(只报送经复印的《昆明市科技特派员聘任申报表》)。

五、 责任单位、联系人、电话、地址

责任单位: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

联 系 人:申国柱

联系电话:0871-63100762、63192976、63137392

地址:昆明市青年路371号文化科技大楼4楼。

 昆明市科技特派员聘任申报表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