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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吉林省农业综合开发科技示范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8-01-23 16:41:05  

 吉农办[2017]75号

各市(州)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长白山管委会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公主岭市、梅河口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各县(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相关政策规定和《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培育新动能的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规划,现就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科技示范项目库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8年项目继续贯彻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配合推进我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以解决我省农业综合开发面临的农业技术难点为立足点,以示范和推广先进适用农业科学技术为出发点,将农业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相结合,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项目实施与管理政策规定

(一)省级项目库管理制度。为全面提升我省项目的前瞻性、先进性,从2018年起实行省级项目库管理制度。各县(市)申报到省级项目库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和我省农业综合开发政策,且必须是先进、成熟、可行的项目。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农发办)根据财政资金额度从项目库中择优选择项目。

(二)项目相关技术要求先进、适用和相对成熟。推广的新技术应已完成在我省试验工作,技术相对成熟并适应我省自然条件状况,适宜开展大面积推广示范。

(三)项目技术依托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的专家团队模式。为了确保科技成果顺利转化推广,须由项目涉及的主要相关领域专家共同组建专家团队,并推举一位专家作为首席专家,负责协调专家团队开展工作、分配并落实各项任务。专家团队可以由来自不同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以下统称“科研单位”)专家组成,也可以由一个科研单位组建。

(四)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源投入项目建设。积极引导从事农牧业生产的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以下简称项目合作单位)参与项目实施,提供项目建设用地。

(五)项目实施实行合同管理。由项目技术依托专家团队、项目合作单位与省农发办签订三方合同,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实施进度、项目目标和资金使用计划等相关事项。各方依据合同开展项目建设及进行项目管理。

(六)项目资金管理实行农业综合开发县级报账制。批复的项目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拨付项目所在市、县(市、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报账专户,按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使用,实行报账制。

三、项目类型及申报条件

2018年项目以科学优化种植结构为主线,支持农业生态整治,优先扶持在种植新技术推广项目中使用病虫害生物防治技术的项目。

(一)玉米与其他作物间作套种新技术推广项目

1、选项条件。要求推广的新技术可实现玉米与其他农作物的间作套种,增加种植收入,改善土壤理化性状,降低病虫害发生,减少化学投入品用量。项目要求在不同资源环境和气候条件的地区多地点实施,建立适宜不同生态条件的技术体系。

2、项目资金额度。每个项目投入财政资金不超过300万元。

3、项目建设期。项目建设期为2年。

(二)水稻种植新技术推广项目

1、选项条件。要求推广的新技术能够提升水稻品质,增加种稻收入,节约灌溉用水,减少化肥和农药施用量,实现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相协调。项目要求在不同资源环境和气候条件的地区多地点实施,建立适宜不同生态条件的技术体系。

2、项目资金额度。每个项目投入财政资金不超过300万元。

3、项目建设期。项目建设期为2年。

(三)大豆种植新技术推广项目

1、选项条件。要求推广的新技术能够提升大豆产量,增加种植收入,提高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

2、项目资金额度。每个项目投入财政资金不超过300万元。

3、项目建设期。项目建设期为2年。

(四)其他非籽粒玉米作物种植新技术推广项目

1、选项条件。要求推广的新技术能够提升农产品品质,增加农产品产量和种植收入,提高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

2、项目资金额度。每个项目投入财政资金不超过300万元。

3、项目建设期。项目建设期为2年。

(五)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推广项目

1、选项条件。以提高农作物秸秆、稻壳、锯末等农林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为目标,要求项目通过基料化、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能源化等方式,将秸秆等农林废弃物变废为宝,发展生态循环农业。

2、项目资金额度。每个项目投入财政资金不超过300万元。

3、项目建设期。项目建设期为2年。

四、项目申报其它事宜

(一)项目申报时间。项目申报时间截止2017年12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项目所需材料。市(州)、县(市)农发办申报项目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详见附件)各一式两份。

(三)项目申报受理单位。省农发办土地治理项目处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邮编:130021

联系人:孙慧,联系电话:0431-88771612

 

附件:2018年吉林省农业综合开发科技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

 

吉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17年12月4日

 

 

 

 



附件内容:
科技示范项目可研提纲.docx
2018科技示范项目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