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厅信软〔2017〕987号)转发给你们,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试点示范内容及申报要求
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文件及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进行试点示范项目的组织和报送,同时做好宣导工作。
二、 报送方式
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17年12月25日前将推荐项目的有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光盘一式一份)报送我局(大数据发展规划处)。
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2018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推荐单位章处请留空);《申报项目汇总表》(加盖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章)。
三、 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海城 电话:0431-88777379
邮箱:ccgxjbd@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府1221室
附件:
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