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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17年唐山市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管理意见》并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8-01-12 11:27:55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市科技局研究制订了《2017年唐山市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管理意见》,现公开发布并启动2017年度市级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一)工业领域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代码000011)

受理与咨询电话  工业科技处  0315-2822506、2802322

(二)农业领域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代码000021)

受理与咨询电话  农业科技处  0315-2821792、2802552

(三)社会发展领域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社会发展领域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除医疗卫生)代码000031,医疗卫生项目代码000032;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代码000051。

受理与咨询电话  社会发展处  0315-2821725、2821726

(四)软科学研究项目(代码000041)

受理与咨询电话  政策法规处  0315-2821718

以上支持领域的具体申报要求和评分指标体系,详见相关项目申报指南(请到市科技局网站www.tskj.com.cn下载)。

二、申报须知

(一)基本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唐山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项目申报单位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财务、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能够为项目实施提供经费保障。

3.项目负责人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及研发团队应在相关研究领域或专业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及研发工作基础。

4.项目组成员、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具有良好的信誉。

5.项目实施应该聚焦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具有明确的任务目标、应用方向和前景。

6.项目自筹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筹措,单独记账、单独核算。项目承担单位承诺到位资金的实际投入情况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

(二)相关事项

1.同一申请人最多申报1项。

2.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不得重复、多头申报(含已获市级及以上科技等行政管理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

3.项目执行期为1-2年(各领域有明确时间要求的,以其领域要求的执行期为准)。

4.申报单位须对项目申请书中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填写《承诺书》并作为《申请书》附件扫描上传。

5.归口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依据支持领域和申报条件等要求,择优推荐至市科技局。

6.自筹经费项目按照《2017年唐山市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管理意见》要求、并参照《唐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管理。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内容,不得通过网络传输,通过归口管理部门直接报送市科技局。驻唐单位原则上通过属地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网上申报登陆“唐山市科学技术局网站www.tskj.com.cn—科技计划管理系统”(建议使用IE8浏览器)。

用户注册、项目申请书填报、单位审核、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等过程具体详见“唐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过程说明”(“科技计划管理系统”的“通知通告”栏目)。

四、受理时间及立项程序

网上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18年1月8日17:30;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18年1月10日。

市科技局相关处室负责项目形式审查,并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联合评审。依据评审情况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分管局领导组织相关处室研究提出拟立项项目建议,经分管局领导签字同意后交计财处。计财处汇总并经局领导同意后提交局长办公会审定,同意后进行公示并公开评分结果,无异议后下达计划。

五、软件技术咨询

河北省电子信息技术研究院  

联系电话:0311-85866036、85866037


附件:1. 2017年唐山市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管理意见

  2. 承诺书


                                 唐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12月22日

    
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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