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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三重一创”政策科技创新平台兑现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8-07-06 14:17:49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皖政〔2017〕51号),按照《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皖发改产业〔2017〕312号)规定,现开展我省2018年度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政策兑现补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国家级平台

1.2017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时间内,新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

2.2017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时间内,在国家组织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

(二)省级平台

1.2017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时间内,验收通过的省重点实验室。

2.2017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时间内,在省组织的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省重点实验室。

3.2017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时间内,由各市科技局验收通过并经省科技厅审核、建设绩效优秀的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兑现标准

根据《关于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皖政〔2017〕51号)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具体如下:

1.新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申请补助额度为300万元;

2.在国家组织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申请补助额度为100万元;

3.新认定且验收通过和在省组织的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省重点实验室,申请补助额度为50万元;

4.备案期满、通过各市科技局验收,并经省科技厅审核评估建设绩效优秀的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补助额度为50万元。

三、注意事项

1.平台申报。符合兑现条件的相关平台填写《创新平台建设兑现政策补助经费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送各平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

2.主管部门审核。各平台科技主管部门对各平台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主管部门汇总盖章,统一报送省科技厅。

3.纸质材料报送。请各市科技局于2018年7月15日前,将汇总表(见附件2)和各平台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至省政务服务中心省科技厅窗口。

基础奖励处联系电话:0551-62679282,62655036

政务中心省科技厅窗口:0551-62999803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