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农林局,桂林洋开发区、三江农场农业主管部门,局机关各有关处室: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国土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2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发展共享农庄为抓手建设美丽乡村的指导意见》(琼府〔2017〕65号)等文件精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融合,打造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王牌”,增加农民收入,现将《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8年海南共享农庄创建试点申报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18〕10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抓紧申报,并于7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经辖区审核意见后一式5份(附电子文档光盘)(市、区农业部门留存1份)上报市农业局农经处,以便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初审。逾期不报的,不予受理。
附件:《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8年海南共享农庄创建试点申报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18〕103号)
海口市农业局
2018年7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郑德飞,电话:68723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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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8年海南共享农庄创建试点申报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18〕10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