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免去:
王英梅同志担任的长春市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李晓玲同志担任的长春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吴彦杰同志担任的长春市行政学院副院长职务。
长春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1日